潘寶嬋女士獎學金申請辦法
潘寶嬋女士獎學金申請辦法
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行政會議訂定
一、目的:
陳廣潮先生從電視上看到李四端先生訪問本校秦董事長的新聞後,深受感動。因佩服董事長辦學理念,且本身為敏實集團淳安電子的股東,所以願意拋磚引玉捐贈獎學金給本校學生,以其母親的名義成立「潘寶嬋女士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,每年獎助本校學生,鼓勵優秀的學子,故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獎學金名額與申請條件:
(一)名額:依每學期申請案件數審查結果而定。
(二)獎學金:每學期提供參加校外見習學生獎學金,每學期各補助新台幣伍萬元,一年合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。
台灣見習學生(國內):經審查合格者,予以補助:每名學生3~5仟元不等之獎學金,優先補助至淳安電子見習學生。
海外見習學生(國外):經審查合格者,予以補助每名學生機票費用,金額視見習地區距離遠近,酌予補助1~5萬元不等之獎學金,且優先補助至世界各地敏實集團見習學生。
(三)申請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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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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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本校109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(具本校學籍),且通過寒、暑假的見習選拔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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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成績,最近一學期達80分以上,且未受小過(含)以上處分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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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同學需事先填妥申請表(附件),憑以辦理審核,錄取之名額,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,由本校機動調整。
三、獎學金審查標準及程序:
(一)初審:學生通過寒、暑假的見習選拔後,即主動進入初審,由研發處進行審查。
(二)複審:初審合格學生經行政會議複審後核定。
(三)公告錄取:複審核定通過並經公告錄取之學生,於見習結束後,以見習報告書、機票相關憑證(海外見習)至經研發處申請核發補助。
四、本辦法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潘寶嬋女士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下載處